到,填写队员名单,上交队员有效证件。若一方在规定比赛时间后15分钟内仍未到达比赛场地或所到队员不足5名时,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0胜。
5、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6、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举办方努力后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成绩有效,举办方须尽快另选时间补足整场比赛。
7、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时间,举办方作适当的调整后及时通知各参赛队。
8、若参赛队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比赛,领队须及时与举办方及对方领队联系,协商后方可改期举行,否则视弃权处理。
9、参赛双方啦啦队应文明观看,不得起哄,闹事。
10、若发现工作失误之处,各参赛队员一律不准以私人等不合理方式自行处理。队长应及时与举办方负责人协商,妥善处理。
11、参赛队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如有异议可向举办方提出,不得与裁判发生争执,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12、以上规则自比赛首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举办方。
长 安 大 学 团 委
公路学院团委 学生会
200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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