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更好地营造我校的科技文化氛围,促进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长安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本次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为宗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资格和参赛作品分类 1、参赛对象为我校2004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2、参赛作品分以下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此类作品申报); 哲学社会科学类(含经济、法律、社会、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分两类:A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各院、部4所报参赛作品不得少于十件。 二、参赛作品立项及立项审查 1、参赛作品题目与简介请于2004年12月24日—30日交至研究生部团委。 2、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对参赛作品题目与作品简介进行审核,提取其中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作品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资助。 3、专家组对于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展定期检查,对于其中存在的疑难给予指导。 三、参赛作品评审及奖励 1、各院、部所报参赛作品不得少于十件。参赛作品须于2005年2月28日前交至研究生部团委。 2、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由评委会负责完成,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评委若干名;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参赛作品的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 3、参赛作品按类别各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竞赛活动设优秀组织奖五名,按各院、部的参赛总成绩评定。 4、评审结果揭晓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展览。 5、部分获奖作品将选送参加陕西省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全国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组织领导 本届竞赛活动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顾 问:白 华 翟振东 主 任:黎开谊 吕彭民 肖润谋 副主任:陈克鹏 贺宏斌 陆 宁 高建昌 秘书处:张 侠 欧阳韬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