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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8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公司主办的第十一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的组成项目之一,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我校作为首批实施“芙蓉王•精英学子激励行动”项目的11所高校之一,同时也是西部唯一实施此项目的高校,我校曾成功地组织策划和完成了2006和2007年度“芙蓉学子”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已经成为我校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品牌活动之一。为做好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根据组委会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2008年度设置6个奖项,长安大学共奖励12人(团队),每人(团队)奖金为人民币一万元(¥10,000),奖金总额12万元。
    2、奖项设置及评奖人数
    1)“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2名)
"特别能攻关,特别能钻研",他们在学术、科研这片开阔领域不断探索、前进,他们走在了前沿。
    2)“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2名)
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无私奉献……这些品质已融入他们的血液,他们用自己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校园内树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字。
    3)“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2名)
   “众人拾柴火焰高”。他们互相包容、彼此鼓励、共同奋斗。手拉手、肩并肩共同撑起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4)“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2名)
    生命诚可贵。他们不会对命运低头,他们选择了坚强、勇敢、面对。他们站在浪尖却永远不会被大浪湮没。
    5)“芙蓉学子•公益爱心奖”(2名)
   “爱的奉献”是他们的信条。他们把一颗颗希望的种子深深植入这个爱的国度。
    6)“芙蓉学子•感动长大奖”(2名)
一句话语,一个行为,一种精神。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自己的人生,用自己的真实感动时代,感动长大。

二、候选人资格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采取推荐或自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自荐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

二、成立组委会及各工作小组

    1、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
    2、成立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各奖项评审小组
每个专项评审小组由2名老师和5名同学组成(其中一名老师为组长,1名学生为副组长),参加评审小组的老师应从本次组委会的老师中产生;参加评审小组的学生由各院系团委推荐产生。请关注校团委“先锋家园” 网站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专题。

三、实施步骤

    1、长安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按《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评选工作。
    2、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活动进程
    1)前期准备(9月20日前)
    制定《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本次活动组委会,拟定各评审小组老师建议名单提交组委会审议,成立本次活动的秘书组、宣传组、网络技术组、联络组和颁奖筹备组。各小组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如建立好专题网站、准备好相关宣传展板、和采访宣传设备等。下发各院团委相关文件,把整个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总支、团支部,并发放推荐表格和自荐表格。
    2)启动仪式(9月22日)
    9月22日举行启动仪式,邀请本校领导、主办单位领导出席,组委会召开会议。
    3)候选人的报名(9月21日-9月28日)
  根据候选人报名条件,申报者可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下载候选人(团队)推荐表认真进行填写。推荐、自荐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个人姓名(团队名称)、院系、班级名称不得在材料中出现,应予以隐含。如需出现均以"XX"表示。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材料。
需要上交的材料有,电子版推荐表或自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将其作为附件发到xxsh@chd.edu.cn邮箱,另外填写好的推荐或自荐表须打印一份,请推荐人或推荐单位盖章交到学生会办公室。材料上交截至日期9月28日。
所有提交申请材料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在小组评审前会在团委"先锋家园"网上公告。
    4)候选人资格审查(9月28日-10月5日)
    ①组委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②组委会对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求进行审查。
    5)各评审小组评审。(10月6日)
    ①各专项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
    ②各专项评审小组分别对本奖项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得出本奖项的候选人(团队)入围名单,各奖项入围的候选人数原则上以4人(团队)为上限。第二轮投票产生各奖项入围候选人(团队)的顺序(按得票数多少排序),此顺序颁奖前不公布。
    6)公示(10月7日-10月11日)
  活动组委会对入围名单及推荐材料公示五天,形式为网上公示和展板公示。公开各评审小组组长办公电话,以便有异议者可以随时向组委会反映情况。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被质疑入围者及推荐材料。
    7)网上投票(10月11日-10月16日)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将进入网上投票环节,具体事宜在"先锋家园"网站通知。
    8)结果统计(10月17日-10月18日)
  组委会将小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结果以各占5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按规定名额确定各奖项的获奖者。
    9)颁奖典礼(待定)
  举行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现场将揭晓各个奖项的获得者,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及嘉宾出席。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大家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积极参加各项目的申报。
    2、严格评选程序。活动的实施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把长安大学优秀的大学生代表评选出来,树立长安大学的学生榜样。
    3、注意宣传造势。在评选过程中,要通过校报、校电视台、广播、校园网、宣传栏和展板等多种途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活动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使“芙蓉学子•榜样力量”激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本次活动的主要宣传网站为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
    4、做好资料收集、总结评估工作。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实施的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写出活动实施的评估报告,活动结束两周内向第十届芙蓉王大型公益活动之“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主办单位提交。
      


附件:
  1: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活动流程简图
  3: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4: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报名通知


长安大学2008年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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