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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大学生艺术节“校园之春”歌手大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7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氛围,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校团委决定举办陕西省“校园之春”歌手大赛长安大学分赛区选拔赛,暨我校第九届大学生艺术节“校园之春”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事宜

1.参赛对象:长安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2.报名方式:

    1)到本学院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请学生会负责人将报名表统一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或请同学自行上交。

    2)社团联合会将于 2009年3月20日 到 3月28日 分别在树蕙园及滋兰苑广场设立现场报名点,同学可进行现场报名。

    3)可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

    4)可到宿舍楼管处领取报名表,填写后交于楼管处即可。

    5)网上报名。在先锋家园网站或社联网站的相关栏目中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发到xyzc@chdsl.cn,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我们的回函。

    6)短信报名。将学院、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及出生年月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13931687776,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我们的电话回复。

    报名开始日期:2009年3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 2009年 3月28日  。

3.参赛程序: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中间穿插有拉票会等互动项目。

4.参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选手直接晋级复赛,请将填好的推荐表于3月28日之前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2、比赛过程中选手化妆及服装问题自行解决。

3、大赛不设规定曲目,不限曲风,鼓励原创歌曲。

4、比赛结束之后将安排获奖选手进行统一排练,为省级比赛做准备。

5、社团联合会将于3月26日公布已确认的报名选手,如被遗落,请及时补报或直接联系社联工作人员。

6、详情请咨询:社联办公室02983135154

王奇邦15829601141 孙明智15934861723

三.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单项奖若干,颁与相关的奖品及证书奖励,冠军将代表长安大学参加陕西省总决赛。

                         

                                              

主办单位: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0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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