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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寻找最美女性”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4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受到传统男权文化影响,社会对女性美的评选标准始终停留于外在容貌,大众媒体铺天盖地刊登着 “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美女形象。事实上,女性的“美”应该是她存在的意义和生命价值的体现,绝不取决于女性外表的观赏性;女性应该成为审美主体并具有创造自身美的自由,而不被男性文化或消费文化“美”所控制。
年轻的大学生们,在2011年“三八节”即将到来之际,请你们打破传统男权主导的审美观,带上你的相机去人群中寻找你心中最美的女性,将她们生活中最美的画面拍下来,为社会公众呈现出真正的女性美。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本次大学生摄影展,让大学生从自己的视角挑战传统的女性美。这种美要打破对女性相貌、身材的聚焦,重点突出女性的内在品质,如女性的坚强、独立、自信、勤劳等。拍摄的人物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群体,把她(她们)最美的画面拍下来,写出来,为社会重新定义女性的“美”。

二、活动要求:
1、摄影作品无论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参展,拍摄内容为人物,且人物性别必须是女性,人物年龄要求在16周岁以上;
2、所有作品一律为电子文件jpg格式,长边大于或等于3000像素点,照片大小在3M以上;
3、参赛者必须以“院系+姓名+专业+学号+年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顺序附上个人信息;
4、本次影展必须为作者原创,一经出现权责纠纷,取消参赛人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不接受人为合成和修改制作的照片;
5、每幅作品需在报名表中附上500以内的文字解说,阐述作品拍摄所突出的主题;
6、参赛者要求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男女不限),每名参赛大学生仅限提交一至两幅作品参赛;
7、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内容包括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邮箱地址为:chxlxh@sina.com
8、截止日期:活动从即日起开始,接收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4日中午12点整;
9、联系方式:刘同学(13379259009),李同学(13991170075)。

三、 评选标准
1、作品内容应具有真实性,着力体现新时代“女性美”这一主题;拒绝商业化和低俗的女性“美”;
2、作品所表现的人物形象与场景应生动感人,富有感染力,作品应突出体现女性内在美,如坚强、独立、自信、勤劳、爱心等;
3、文字解说要与图片中的内容和人物形象相符,500字以内。

四、奖项及及奖品设置:
1、一等奖一名;
2、二等奖两名;
3、三等奖三名;
4、优秀奖若干名。
【注】本次比赛入围的作品将被推荐至陕西省妇联妇女理论研究会,并在西部女性网上接受公众评议,最终研究会组织评选委员会于2010年3月6日评出获奖作品。


五、获奖作品巡展系列活动
3月8日-31日,获奖作品将在高校进行巡展。

附件“寻找最美女性”摄影作品说明                                


主办: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长安大学就业与发展服务中心
承办:长安大学彩虹心理协会
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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