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先锋家园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长安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1

各院、系:
   

    为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挖掘和提升学生学术钻研与科技创新项目的创作水平,同时选拔我校学生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的陕西省第九届及全国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经研究,即日起启动长安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对象
      立项申报对象为我校2012年7月1日前在册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立项作品要求
      1.基本原则:科学性、创新性、合法性。
      2.申报作品分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只限本科生申报。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申报立项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一名学生参与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件,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5、立项项目鼓励相关教师参与指导。

    三、立项程序
      (一)各院、系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召开针对学生和教师的动员大会,学习竞赛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各单位项目初审工作。
      (二)为提高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创新性和现实意义,各院、系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提出科研项目供学生选择,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决定。学生也可自行提出科研项目。
      (三)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长安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决定;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并提出书面意见。
      (四)2012年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和立项申报书(1式2份,并附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tzb@chd.edu.cn

    四、资助与检查
    立项与资助工作由学校“挑战杯”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工作由校团委、学生创新与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组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并根据情况提供适当资助。专家组对于重点项目的研究进展定期检查,并给予指导帮助。已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立项。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在中期检查过程,将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中挑选重点项目予以后续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充分重视本次立项工作,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同时积极动员相关老师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保证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推进。面向立项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鼓励各院系对指导教师配套激励措施。立项作品直接与竞赛参赛挂钩,学校将在竞赛中依据院系参赛作品质量与数量,对各院系给予考核。

    立项工作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咨询电话:郑玮华 83135153、82334065
             李 瑾 83135171

    附件:长安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申报书(样本).doc

         各学院申报作品汇总表           

长安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

 

 
 
 
 
 

Copyright© 2013 先锋家园(www.changanyouth.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