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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长安大学201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3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学习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坚持高校人才培养中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教育原则,引导青年学生以纪念建团90周年、迎接“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树立国家建设与民族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践中进一步探求真知、提升自我,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活动育人功能,全面启动长安大学201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党团旗帜引领,青春实践成才
    二、参加对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三、活动重点
    学校仅列出社会实践重点活动参考项目,各团队、个人不必拘泥项目,可以自主申请实践项目,联系社会实践基地,保证实践开展效果。
    (一)共青团90年光辉历程宣讲活动
    围绕庆祝建团90年,以“学团史、知团情、跟党走”为主题,以“青马”学生骨干培养为重点,利用党史团史传诵、科学发展观与创先争优宣讲、文化历史传承、红色教育、校友走访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校影响扩大。
    (二)民生社会热点实践调研活动
    组织学生利用暑期返乡机会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的民生关注热点,进行实践调研,重点开展关于特色经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民生热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升学生客观认识矛盾、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调研活动
    以提升大学科技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围绕共青团课题研究立项项目、“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项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等课题,开展创新实践调研,形成研究报告,获取与创新创业及科技竞赛有关相关支撑数据。
    (四)“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团干部挂职地等资源,以我校现有各项长期性帮扶活动为基础,送“教育”、送“文化”下乡,通过志愿服务、文艺下乡、关爱留守儿童、新农村建设、支农支教等实践活动,为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民工留守子女提供课程教授、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探索高校与经济落后地区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
    (五)“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活动
    各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适当吸纳优秀本科生参加,共同组成科技创新实践团队,在导师带领下深入基层,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为工厂、企业、机关、农村以及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攻关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专业实习实践活动
    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各专业学生走进人才市场、工厂企业学习参观,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开展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培养综合职业素质,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四、活动方式
    社会实践活动以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社会实践主题与活动重点开展。
    (一)个人实践
    学生个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的专业资源、兴趣优势、技能特长,凭学校开具的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按就近就便原则,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开展一次主题调研;走访一位成功校友;访谈一家成功企业;设计一款新产品;体验一次创业过程;参加一次志愿服务等。
    (二)团队实践
    结合当前国家社会发展形势和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学院已经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等平台资源,经学院、学校审批,团队负责人招募团队成员,开展社会实践。
    (三)实习实践
    依托我校与各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学生实习基地开展,根据基地实际需求,遴选实践项目与团队。
    五、团队立项
    1、学校对团队实践项目审批立项,并择优资助。各院系申报立项资助项目时要把握以下原则:(1)团队实践项目内容要有创新、避免重复设置;(2)团队实践项目必须做到安全宣传到位、有保障措施;(3)团队实践项目要有至少一名负责教师指导开展相关活动。
    2、各实践团队进入团委信息系统页面(http://tw.chd.edu.cn/MemberWeb/Index2.aspx),在学生入口登陆,点击社会实践申报,按要求填写。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在6月11日系统关闭前,从管理员入口登陆,进入社会实践初审页面,进行初审,推荐立项资助团队,最后统一由校团委终审。
    3、各院系填写《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报各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团委,于6月12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shsj@chd.edu.cn,过期不予立项。
    4、各校级学生组织申报立项,需填写《长安大学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交组织指导老师填写意见,于6月12日之前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sj@chd.edu.cn
    5、网上申报咨询电话:15802930347
    六、资助说明
    学校重点立项与资助一批围绕上述社会实践主题与活动重点的项目与团队。学校重点立项项目采取学校、院(系)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各院(系)按1:1原则给予配套支持。学校在实践队出征前以借款方式将资助金发放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上年度未完成冲账的院系不得借款。立项资助团队中带队教师费用由院系承担。
    七、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开展活动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危机处理预案,落实责任联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突出安全教育与保障,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八、总结表彰
    实践结束之后各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要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对于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解决了企业难题,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宣传了我校优秀的校园文化精神,成效突出的优秀团队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请各团队(个人)注意有关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的收集,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总结材料和有关实践先进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先锋家园网站信息系统。

附件1:《各院系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汇总表》

附件2:《校级学生组织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3:《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校   团   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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