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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换届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5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2011-2012学年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任期即将届满,各级学生组织将开展换届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换届,选拔更多的优秀学生补充到学生干部队伍,现对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换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学生组织设置
    1、校级学生组织
    校团委设4个校级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
团学新闻中心挂靠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大学生艺术团、彩虹心理协会、爱心助学导航站挂靠学生社团联合会,为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单位。
    2、院(系)学生组织
    院(系)学生组织参照校级学生组织设置,由院(系)团委(团总支)报校团委备案。
    三、换届方式
    1、根据《长安大学学生会章程》、《长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校学生委员会、校研究生委员会原则上由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学生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由主席提名,学委会审核通过。不具备召开代表大会条件的,由现任委员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
    2、根据《长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学生社团联合会原则上通过召开社团代表大会换届,不具备召开社团代表大会条件的,由现任主席团组织完成换届选举。
    3、其他学生组织根据各自章程或管理办法,召开理事会等代表会议,开展换届选举。
    四、换届流程
    公开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公开答辩——上级组织审批——校内公示——任职上岗。
    五、换届时间
    1、校级学生组织
    公开程序(5月28日-30日)-网上报名(5月31日-6月7日9日)-资格审查(6月10日-11日)-民主推荐(6月12日-6月14日)-确定候选人(6月15日-17日)-公开答辩(6月18日-20日)-上级组织审批(6月下旬)-校内公示(6月下旬)
    2、院(系)学生组织
    院(系)学生组织换届在院(系)团委(团总支)指导下进行,时间自行安排,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六、相关要求
    1、各学生组织要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今后工作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并保持机构设置的连续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须经学委会、代表大会认可,并报上级组织审批。院(系)学生组织机构设置报院(系)党委(党总支)审批。
    2、换届采取网上报名。各学生组织公布换届程序前需登录先锋家园网站-团委信息系统-管理员入口进行职位设置,以便学生网上报名时进行职位选择(学生组织登录如遇问题可咨询15802930347)。学生报名需登录先锋家园网站-团委信息系统-学生登录入口进行报名(登录如有问题请联系本学院辅导员解决)。
    3、各学生组织需严格履行换届程序,换届通知需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和相关学生组织网站公布,通知中除公布本组织监督方式,还需公布校团委监督邮箱xtwzzb@chd.edu.cn,换届结果需在校团委先锋家园网站和相关学生组织网站公示。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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