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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教育部“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4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9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教育部决定开展“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我校参加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3日
    二、参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院(系)推荐。请各院(系)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择优推荐,限推荐1名优秀大学生。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请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http://vblog.people.com.cn);
        (5)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开设微博讨论区,鼓励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学习交流。
    请各院(系)将报名表和推荐学生事迹材料于3月3日前报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渭水),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于3月3日前发送至jyglk009@chd.edu.cn(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如有上传视频到“人民播客”的,请将视频链接地址随邮件一起发至教育管理科邮箱。
        2.推荐评审。学校成立推荐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校长助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于3月4日-6日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在全校范围拟推荐1-2名学生参加“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3.人选公示。3月7日-8日,对拟推荐学生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参评材料。
    五、其他
        1.各院(系)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相关信息请关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及中国大学生网(stu.chinacampus.org)相关专题。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院(系)在校园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指向本次活动官方网址的图片、文字链接。
        3.教育部活动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及中国大学生网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联系人:欧阳韬    电话:15319924105


        附件:   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学工部(学生处)
校团委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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