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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好青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27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挖掘、树立、宣传一批充满生活气息、具有时代特征的青春榜样,引导我校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好青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现中国梦    青年正当时
二、活动对象
    长安大学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师
三、推荐条件
    推荐好青年本着“不求高大全而求真善美”的原则,着重发现青年身上某一方面的闪光点,可参照以下几种好青年类型及标准进行推荐。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一诺千金,享有较高的信誉度;
    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创新,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或劳动效率;
    志愿奉献:经常主动帮助他人,热衷公益,在助学济困、抢险救灾、大型活动等领域进行志愿服务,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自强不息: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发愤图强,在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勇敢正义: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生活中,一身正气,机智勇敢,义无反顾地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恩爱,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群众颂扬;
    创业奋进:执著于梦想,经得起坎坷,弘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勇于创业,并以取得较好的成效;
    创新创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创造的勇气,结合本职工作锐   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
四、推荐形式
(一)个人自荐
    符合上述好青年条件的学生或青年教师,根据自愿原则,填写相应推荐表(见附件1),上交至校团委
(二)组织推荐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按照名额分配要求(见附件2)进行推荐,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校级学生组织各推荐1名,上报各组织指导老师批示。
五、有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推荐理由(50字以内,可提炼成一句话)、反映其事迹的青春故事(1000字以内)以及讲述一句“我的梦”和“中国梦”(30字以内),1寸标准照和工作(生活)照各1  张,反映事迹材料的微视频(不超过5分钟)。
(二)材料上报时间:
    1、自荐的个人于2013年4月3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ijin@chd.edu.cn
    2、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于2013年4月3日中午12:00前发至lijin@chd.edu.cn,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社团与文体部。
    3、各校级组织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于2013年4月3日中午12:00前发至lijin@chd.edu.cn,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社团与文体部。
(三)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增强用好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的能力,力争覆盖到各类型的青年群体。并且要将推荐的过程变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展示各领域青年典型,让身边的鲜活典型事迹在青年中广为传播。
     联系人:张永   李瑾,联系方式:029—83135151,83135171

附件1:“‘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好青年”推荐表
附件2: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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