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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9-3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丰富我校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树立品牌活动,传承校园文化,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定于2013年9月——11月举办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现向各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和科技、创业类社团征集活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6日
    二、活动分类 
    1、各院系、校级学生组织承办的科技类、文化类校级精品活动  
    2、各院系主办的科技类、文化类院系重点活动
    3、科创类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组织的社团巡展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精品活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近几年来我校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的活动安排,传承精品活动,同时推陈出新,策划承办新的校级活动。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资助;
    2、院系重点活动: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学期共青团工作计划报送1-2项院系重点活动,纳入科技节、文化节整体活动安排,丰富双节内容;
    3、社团巡展活动:各学生社团可结合本学期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巡展活动,校团委将遴选重点活动予以支持,并给予资助。文化节社团巡展活动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并进行审批报送,科技节社团巡展活动由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布置并进行审批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充分重视本届科技节、文化节,精心策划、积极申报,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科技、文化活动进行申报。
    2、各院(系)团委、各校级组织申报过程中,注重树立品牌活动,传承校园文化,同时,强化创新意识,策划新的科技、文化活动。
    3、组织申报过程中,要注明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及时进行前期宣传、组织开展、后期总结工作。
    4、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于9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渭水校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l2012@chd.edu.cn
    文化节有关事宜请联系张红:83135171    科技节有关事宜请联系邱贞龙:83135153

附件: 长安大学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文化节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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