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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团发〔2007〕5号  关于评选表彰长安大学2007-2008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5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附属学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

    2007-2008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学习与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07—2008年度长安大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优共设立长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等六个集体奖项和共青团标兵(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产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四个个人奖项(具体评选奖项名额及分配办法、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附后)。

    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按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评选确定名单向广大同学进行公示。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将各奖项评选名单(加盖公章),相关申报表及相关评优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另将各奖项评选推荐名单发送至twbgs@chd.edu.cn)。评选名单经校团委确定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评选奖项及名额
附件2: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附件3:各评选奖项申报表
附件4:各奖项评选名单汇总表格式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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