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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琐碎”小案件,扛起“检察”大责任 ——驻监检察官陈波用一件件小事儿体现执法司法温度

2021-03-23 08:09  来源:铜川日报  字号:T|T

本报记者 张欢欢

“今天,你们将回归社会,重获新生,希望你们能牢记教训,永不违法犯罪,誓做守法公民。今后你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随时都可以向我们寻求帮助……”高墙内,一位检察官饱含深情地嘱托着即将刑满释放重返社会的新生人员。

这位检察官名叫陈波,是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科科长,同时也担任着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副主任。从检12年,他办过案件、驻过监狱,但无论岗位怎么变,守护正义的心始终未变。

驻监检察官每天的工作都是从检察监区开始的。日常饮食卫生防疫安全、日常安全设施、服刑人员的生活保障费用、服刑人员的衣食住行……他们都要依法监督。2016年,陈波在驻监时,一名服刑人员张某向他反映自己有一些私人物品遗存在西安某派出所,其中还有两张银行卡,卡内有5000元。他担心自己的东西丢失,又担心检察官不会管自己的小事。张某先后多次犯罪被判刑,成年后基本上全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当时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刑关押在陈波负责监督的监区内,张某对故意杀人的罪名不服,多次找陈波谈话。陈波每次都会细心解释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道理解释判决的正确性,一次不行就两次,直到张某信服。由于张某对办案机关意见很大,其反映的问题真实性有多大,陈波不能确定。他严谨地记录张某反映的问题,在领导同意的基础上,到各大银行核对其银行卡信息,终于在农行核查到张某反映的银行卡信息,及时与办案机关联系,为张某取回个人物品,同时通知张某的父亲到监狱及时领回了物品。陈波对张某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取得了张某的信任,张某很激动,他没想到自己的小小诉求竟会被检察官放在心上。

陈波一直将这些“小事”挂在心头。2017年,一名服刑人员被查出还有余罪未交代,服刑期间积累的考核成绩1900分被全部取消,但这名服刑人员向陈波反映声称自己曾主动向监狱坦白过自己有余罪,并未被重视。1900分对于一名服刑人员有多重要呢,不仅反映着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同时也是减刑的重要依据。积分清零后,这名服刑人员便失去了一次减刑的机会。驻监检察官们比谁都更能体会这名服刑人员的心情,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是刑事执行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责,抱着这种理念,陈波查阅了以往的谈话记录等资料,最终证明了这名服刑人员确实坦白交代过,来之不易的1900分“讨”了回来。

“轰轰烈烈的大案太少,我们的日常工作就是这些小事。”陈波回忆着驻监工作,很平静地说道。在他看来,自己的工作似乎都是“琐碎”小案,用“斤斤计较”维护着高墙内的正义。38岁的张某军在2011年因为盗窃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1年10月31日送富平监狱服刑,2019年11月1日调入崔家沟监狱服刑。2020年9月,在办理张某军提请减刑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最初的刑事判决书对于刑期的起止时间计算有误,如果按照这个起止日期推算的刑期就成了十一年零一天。刑期计算是审判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到服刑人员的自由,也关系着司法的权威和公正。因为该犯的判决涉及多个地市的法院,又因该犯在陕西省富平监狱服过刑,期间还被裁定减刑6个月。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陈波不辞辛苦,数次往返于几地市之间。当时正值国庆来临之际,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快速向该地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长假后,陈波又第一时间赶赴该地联系相关事宜,10月9日,原判法院对上述刑期计算错误作出纠正裁定,随后陈波又奔赴曾服刑地法院,纠正了减刑裁定。短短几日内奔赴三座城市,上千里的行程,为张某军校正回了这多出的一天。

从检12年,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官,从做笔录到担当主审,从协助办理到独当一面,他逐渐成长为担当重任的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到如今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所在科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次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虽然工作琐碎繁杂,但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然是陈波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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