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西安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执行季节性差价

2021-11-02 20:16  来源:西北信息报  字号:T|T

11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结合上游气源变化情况,经西安市政府同意,西安市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执行季节性差价。

据悉,季节性差价期间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为: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05元/立方米(第一阶梯)、2.4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基本生活用气、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民生用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07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价格。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市政集中供热企业等供暖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51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价格为:11月1日前已签订采暖季购气合同并已明确天然气用气量的,最高销售价格2.67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3.57元/立方米);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按上下游联动原则,由天然气公司与用户协议确定。

与此同时,季节性差价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要求各天然气公司、加气站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季节性差价期间市场稳定。任荣

    相关文章
    “‘双循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与法律服务高端论坛”举行——法学院与西安市贸促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0月13日上午,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共同主办,西安市贸促会、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等共同承办的“‘双循环’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与法律服务高端论…[阅读]

    西安交大教职工剧社原创作品参加西安市国庆文艺汇演

    为庆祝建国72周年,由西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和西安市民政局指导、西安市社区文化研究会主办、幸福林带环港协办的“献礼国庆、唱响幸福”国庆大型活动10月1日下午在西安市重点工程幸福林带举行。 …[阅读]

    西北大学赴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调研座谈

    9月23日上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一行赴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开展调研交流,医院院长李兴洲,副院长吕雅丽、薛刚、张青参加调研活动,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我校科技处、国内处…[阅读]

    西安市社会科学院高东新一行来西北大学调研座谈

    9月18日上午,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东新及科研处负责人一行五人来我校调研座谈。社科处、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出席座谈。双方就…[阅读]

    西安市领导来校调研十四运会筹备工作

    9月1日,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和文全带队来校调研十四运会比赛场馆周边环境提升保障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学超,长安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娴、副区长杨永涛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