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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再出手 查获3辆“炸街”摩托

2022-04-27 15:32  来源:宝鸡日报  字号:T|T

(宝鸡新闻网 张超)4月22日,宝鸡新闻网报道了《宝鸡:“炸街”摩托莫猖狂 道路尽头是严惩》稿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连日来,不断有群众向民警反映线索。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高度重视,加强巡查、摸排,再次查获3辆“炸街”摩托车。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铁骑分队经过连日来细心排查,分队于25、26日分别在滨河北路、峪泉路、姜谭路找到3辆群众举报的“炸街”摩托。

渭滨交警大队铁骑分队民警王晨霁介绍,这3辆摩托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改装,骑行噪音较大,民警对这3辆车全部予以暂扣。其中,除了26日民警在峪泉路查获的这起案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齐全外,25日上午在滨河北路发现的这辆摩托车没有号牌,车主还将爱车与共享单车锁在了一起。26日夜间在姜谭路查获的这起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涉嫌伪造,车牌也是假牌。目前,这两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渭滨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擅自改变车辆尺寸、结构、外观等,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会给车辆驾驶带来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非常感谢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希望市民在提供线索时可以拍摄视频或提供能够看清车牌信息、道路环境的照片,固定证据更便于最短时间找到嫌疑人,提高案件侦办效率。”民警王晨霁表示,广大市民可拨打110或122举报违法行为,渭滨交警将持续打击“炸街”摩托,望摩托车驾驶员上道路行驶遵章守纪、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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