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说明;
2、写作要求: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方式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的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省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词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宣传用语;
(3)发明专利申请包含一个或多个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说明书应当包括符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序列表。申请人应当将序列表作为一个单独部提交,并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提交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式的副本;
(4)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5)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应当保证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该图缩小到4cm×6cm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并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3、附图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有附图的规定。
对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按下列要求制作:
(1)发明、实用新型的几幅图,可以绘制在一张图纸上,并准确标明“图1,图2……”序号;
(2)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如果将该图缩小到原图的三分之二大小时,能保证清晰地分辩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3)不得出现的附图。凡在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同时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
(4)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5)附图中除必须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四、参赛方式
1、参赛者请应填写参赛报名表(可在陕西省知识产权网(www.snipo.gov.cn)下载)。参赛报名表“设计说明”栏内写明有关设计理念、使用功能(六面视图的特点及使用方法)或该设计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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